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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部:凤凰塌桥等5起特大事故共查处183人

监察部副部长王伟今天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07年下半年查结的5起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。

王伟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国务院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监察部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,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江西上饶“3•17”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、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南山煤矿“11•12”特别重大火灾事故、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“4•18” 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、山西省临汾市蒲邓煤矿“5•5”重大瓦斯爆炸事故、湖南省凤凰县“8•13”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5起事故。在这5起事故中,共查处有关责任人员183人,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(包括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31人)。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,有地(厅)级干部7人,县(处)级干部32人,科级以下干部及其他人员66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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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08-01-22 16:56